岩学院纪通〔2020〕1号
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各分党委:
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问题多发易发时期,为严明纪律和落实巡视整改要求,教育提醒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自觉抵制“节日病”,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纠治“四风”问题,现将学校近年查处的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
1.龙岩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王荣杰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经查,王荣杰在担任龙岩学院后勤基建处处长、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2016年12月12日,经市纪委研究,报市委批准,给予王荣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龙岩学院科研处原处长温德才同志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课题劳务费问题。经查,温德才同志在担任龙岩学院科研处处长期间,从科研经费中报销其本人在2013年清明节期间赴北京旅游的相关费用8133.7元;违规给课题组成员发放劳务费16700元。2016年12月14日,经校党委研究,给予温德才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科研处处长职务。
3.龙岩学院考评中心原副主任邱育锋同志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4年,邱育锋同志在担任龙岩学院教务处处长期间,违规发放艺考工作人员补贴及艺考美术评卷人员补贴共计25300元,其中邱育锋同志个人领取补贴3200元。2016年12月14日,经校党委研究,给予邱育锋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4.龙岩学院驾驶员张宁炼同志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问题。经查,张宁炼同志在2018年元旦假日执行公务返程期间,未严格执行公车管理使用规定,于2017年12月30日将公务车开回家放置行李,并与邻居发生纠纷,引起网络舆论关注,给学校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1月5日,经校党委研究,给予张宁炼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龙岩学院党政办综合科干事张伟同志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问题。经查,2009年至2014年,张伟同志在任龙岩学院基建处综合科干事期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和购物卡合计人民币14500元。2018年3月14日,经校党委研究,给予张伟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6.龙岩学院大学科技园管委会项目办公室主任张辉同志违规报销接待费问题。经查,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张辉同志在挂职上杭县太拔镇上村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赴上杭、龙岩、福州等地争取建设项目资金时,违规报销接待费等费用1.5万元。2019年1月11日,经校党委研究,给予张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六起问题,有的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安排、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报销接待费、有的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等等,反映出有的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纪律要求缺乏敬畏之心,心存侥幸、放松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自重,守住纪律底线。
各分党委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不懈抓节点、强监督、促整改,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各分党委要严格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报告,监督电话:0597-2793729;监督信箱:bgjiwei@lyun.edu.cn。
附件:1.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龙岩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
2020年1月9日